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内部招考分离”,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1967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5
办学地点:山阳路校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丰收路校区(丰收路4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 2024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设置32个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考生、退役军人和艺术、体育类等考生,计划招生1466人。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志愿填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
(一)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二)专业志愿填报规则
1.考生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2.艺术、体育类考生(音乐类专业、美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填报一个类别的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不得跨专业类别填报,且不得与普通类专业混报。
3.若存在专业混报,学校以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为准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4.申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赋分者,必须填报与大赛获奖项目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不得跨专业类别填报;若填报非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则视为无效。
(三)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于4月5日前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六章 考 核
第十条 考试须知
1.打印准考证:考生需于4月2日9时至4月6日12时,登录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管理系统(https://zs.jzsz.edu.cn/)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2.考试时间:4月8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焦作师专山阳路校区(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第十一条 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测试
(一)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普通高招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各50%,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者除外)。
1.文化素质测试
采用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外语成绩进行折算,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0.75+数学成绩×0.5+外语成绩×0.25。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按河南省教育厅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级、B级、C级、D级,分别折算为100分、85分、70分、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总分:150分。
(二)中职考生、社会考生(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参加普通高招报名且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分值:150分。其中语文75分,数学50分,英语25分。
(3)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4)考试时间: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与选报专业学习及职业发展要求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包括常识判断、职业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总分:150分。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考生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参加相应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
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在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四项中任选其中一项展示;
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20分钟,在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项中任选其中一项展示;
体育类考生考试时间20分钟,在球类、武术与田径三项中任选其中一项展示。
(2)考试总分:150分。
(四)退役士兵
1. 文化素质测试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计150分)。
2.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根据退役士兵选报专业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内容)。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总分:150分。
第十二条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赋分办法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测试赋分,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1.赋分标准:获省级三等奖的考生赋分25分;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赋分50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大赛奖项,只取其中赋分最高的一项。
2.申请流程:考生于3月25日16:00前,将身份证、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交予我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将对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赋分并公示。获奖证书赋分与其他测试的总成绩不超过总分。
第十三条 考生成绩将于2024年4月15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学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分数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素质考试以满分(150分)核算,按考生报考的相应专业类别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四)未按要求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凡被高职单招录取(含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单招拟录取名单将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七)学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一是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是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二)免试录取程序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5日16:00前,由生源所在学校将考生资料(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应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技师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一式三份)送达我校(材料接收地点:焦作师专招生就业处),免试申请专业须为所获奖项或职业资格的相关专业,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经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免试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八章 入学和待遇
第十六条 通过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所有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学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暂定: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标准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依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和“焦价费字〔2003〕172号”文件制定。
第十八条 入学资格审核与资助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勤、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3300元/生/年;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300元/生/月。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在校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在校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分1500元/生/年、7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个档次。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咨询电话:(0391) 3593980
监督电话:(0391) 3594309
邮编:454001
QQ号码:2218895714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jz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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