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考试须知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考试内容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54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为270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率为90分、75 分、60 分、50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各90分,满分合计为27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和适应性测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倾向等能力,满分27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70分。
(三)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并单独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第十三条 考试须知:
1.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需于4月4日9时至4月7日17时,登录信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yu.edu.cn)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内容及形式(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时间
|
考试形式
|
4月8日
|
文化素质考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考试地点:信阳学院浉河校区
4.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信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yu.edu.cn)查询成绩。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次排序;如仍存在同分情况再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入学体检依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3.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采用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5.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