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类型、考试内容、考试地点
第十三条 考试组织类型:
(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法同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试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一张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1)中职生和社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根据专业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2)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实操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2.测试方式:形式为面试或操作,测试分值:200分。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
2024年4月8日
上午9:30—11:30文化素质考试
下午14:00—18:00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六条 考试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南阳职业学院。
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由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对命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命题人员确定后,立即入闱,直至考试结束后,解除入闱状态。试卷印刷、运送、封装、保管等程序符合保密要求。
(二)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评定。文化素质考试在考试结束后,由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评分小组,封闭阅卷,评出成绩。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进行考试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2.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换算方法为:学业成绩为A、B、C、D四级,文化知识分数分别对应140分、120分、100分、90分)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照140分认定,若此类考生同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不予折算,文化素质成绩仍为140分。
(三)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由南阳职业学院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